『壹』 普通手機保密管理規定
普通手機保密管理規定:
1、不得在手機通信中涉及國家秘密;
2、不得在手機上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信息;
3、不得將手機連接涉密信息系統、信息設備或者載體;
4、不得在手機上存儲核心涉密信息人員的工作單位、職務、紅機電話號碼等敏感信息;
5、不得在涉密公務活動中開啟和使用手機位置服務功能;
6、在申請手機號碼、注冊手機郵箱或者開通其他功能時,不得填寫禁止公開的涉密單位名稱和地址信息等;
7、不得使用未經國家電信管理部門進網許可的手機;
8、不得使用境外機構、境外人員贈送的手機;
9、不得將手機帶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會議和活動場所;
10、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門使用手機;
11、不得在使用涉密信息設備的場所使用手機進行視頻通話、拍照、上網、錄音和錄像;
12、不得使用商用加密手機談論以及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三條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
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
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第十六條 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圍。
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能夠限定到具體人員的,限定到具體人員;不能限定到具體人員的,限定到機關、單位,由機關、單位限定到具體人員。
國家秘密的知悉范圍以外的人員,因工作需要知悉國家秘密的,應當經過機關、單位負責人批准。第二十四條 機關、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信息系統的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接入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
(二)在未採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涉密信息系統與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之間進行信息交換;
(三)使用非涉密計算機、非涉密存儲設備存儲、處理國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載、修改涉密信息系統的安全技術程序、管理程序;
(五)將未經安全技術處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設備贈送、出售、丟棄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貳』 使用智能手機要嚴格遵守哪些保密規定
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定:
一、涉密單位和人員使用手機應遵守本規定。
二、嚴禁使用手機發送、接收、存儲包括語音、文字、圖像等內容的國家秘密。
三、涉密單位應對涉密人員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
四、召開涉密會議或者舉辦涉密活動時,主辦單位要對手機的使用進行嚴格管理,採取如下保密措施
1、應在會議通知中對手機管理提出具體要求
2、指定專人對手機進行監督管理
3、在會場入口處對手機使用管理做出明顯提示
4、採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機帶入,特殊原因確需帶入的,應當經過主辦單位同意,並將手機電池取出。
五、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嚴禁使用手機。
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場所嚴禁帶入手機。
七、涉密單位的領導和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工作人員不得使用境外組織或人員贈予的手機。
八、屬下列場所之一的,必須使用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1、各種涉密會議場所;
2、各類屬於國家秘密的考試試卷復制場所;
3、各類屬於國家秘密的考試試題命題場所;
4、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場所。非涉密場所嚴禁使用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2)嚴守手機網路使用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一、涉密單位的保密管理職責:
1、組織開展手機保密知識宣傳教查;
2、建立健全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制度;
3、配置符合保密技術標準的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4、負責對涉密人員使用手機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5、及時報告手機泄密事件,積極採取補救措施和組織查處工作。
二、保密工作部門的保密管理職責:
1、組織開展手機保密知識的宣傳教育;
2、開展對手機及干擾設備使用與管理情況的保密監督檢查;
3、協助部門大型涉密會議及活動的手機保密管理工作;
4、依法組織查處手機泄密事件。
『叄』 部隊手機六個禁令是什麼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新的內務條令第二百零四條規定:軍隊單位應當採取審批備案、規范使用時機場合、設置禁用標志、屏蔽信號等有效措施,嚴格控制行動電話的使用與管理。因工作需要確需使用公網行動電話,必須經團以上單位首長批准,並報所在單位司令機關備案,使用行動電話,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肆』 手機使用規定
第一條:這是我的手機,我付錢買的。我現在把它借給你用了,我是不是很偉大?
第二條:如果電話鈴聲響了,就一定要接聽,因為這是一部電話。接起電話要說「你好」,要有禮貌。永遠不要因為來電顯示是「媽媽」或者「爸爸」,就故意不接,永遠不要這樣做。
第三條:周一至周五晚上19:30、周末晚上21:00,准時把猴急交給我和你的爸爸。我們會把手機關機,到第二天早上19:30再開機。
如果你不願意給某個朋友家的座機打電話,因為他的父母可能會先接起電話,那就不要打,也不要用手機給他發簡訊。要聽從自己的直覺,尊重別人的家人,就好像我們希望得到別人的尊重那樣。
第四條:手機不能帶到學校,你要學會與那些你用簡訊聯系的人面對面聊天聊天,因為這是一種生活技能。如果遇到只上半天課,或者外出參觀學習以及有課外活動等情況,可另行考慮。
第五條:如果手機掉進廁所、摔到地上或者是不翼而飛,你得承擔更換零件的費用和負責維修。你可以做家務、替別人看孩子或者把一部分壓歲錢存起來。這樣的事難免發生,你應當做好准備。
第六條:不要利用這個高科技產品說謊、愚弄或者欺騙他人,不要在電話里說一些傷害他人的話,要做一個良友,或者乾脆遠離爭端。
第七條:遠離色輕內容,用手機上網時,只能搜素和瀏覽那些可以坦然與我分享的信息,如果你對任何事情有疑問,可以找個人問問,最好是問我或者你爸。
第八條:在公共場合要把手機設成靜音,並收起來放好,尤其是在餐廳、電影院或者與另一個人交談的時候。你不是一個無禮的人,不要讓手機改變這一點。
第九條:不要發送和接收你或者其他任何人身體私密部位的圖片,不要笑,不要以為你很聰明,有一天也會被誘惑去做這樣的事情。
這有很大的風險,可能會毀掉你小學、中學、大學乃至成年後的生活,你或許會失去掉自己的朋友。這永遠適合壞主意,網路空間浩瀚無邊,其力量遠比你想像的強大,你很難讓任何諸如此類的大事不留痕跡,包括壞名聲。
第十條:不要無休止拍照和錄像,沒有必要把一切都記錄下來。要用心體驗生活,這些生活經歷將會在你的記憶中永存。
第十一條:有的時候可以不帶手機出門,並且決定這么做的時候要心無掛礙,不要覺得不安。手機不是活物,也不是你身上多長出來的東西,要學會拋開手機生活,不要總是生怕自己錯過了什麼,要讓自己的內心更強大。
第十二條:下載一些新潮的、古典的或者與眾不同的音樂,不要像你的無數同齡人那樣,全都聽一模一樣的歌。你們這一代人有著史上無人能及的便利條件,可以接觸各種各樣的音樂,好好利用這個優勢,開闊你的眼界。
第十三條:不要總盯著手機,抬起頭來,留意你周圍發生的事情,看看窗外,聽聽鳥鳴,散散步,和陌生人說說話,保持一顆好奇之心,不要總用網路尋找答案。
第十四條:假設有一天你把生活搞得一團糟,那時候我會收回你的手機,我們會坐下來貪心,然後再從頭開始。你和我都在不斷學習,我是站在你這邊的「隊友」,讓我們共同面對。
END
14條使用家規說完了,其實最重要的一條,應該是父母在孩子面前不要隨時抱著手機玩,不要給孩子形成這樣的意識,好像玩手機是一件很日常的事情一樣,所以,想要教好孩子合理使用手機,父母們也請先做到吧!
『伍』 喀什地區公安機關手機使用保密管理暫行辦法
摘要 《規定》針對新技術新應用帶來的安全保密隱患,注重從實際出發,注重增強可操作性,進一步細化了涉密人員手機使用的相關保密要求。如:在普通手機方面,明確了八項禁止性行為:
『陸』 部隊如何正確使用手機,把牢網上安全防線。
部隊如何正確使用手機呢?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智能手機已普遍全社會,成了人們生活重要的一部分。如今,智能手機有序進入軍營,給官兵生活帶來了很多樂趣,在享受互聯網的同時也滿足了戰士和家人的溝通,讓其在部隊安心服役,穩固了國家的國防建設基礎,從基層官兵抓起,滿足基層官兵的生活需求。
其實智能手機就是一把雙刃劍,在滿足官兵生活需求的同時,也面臨著諸多失泄密隱患,一旦發生泄密,很可能會損害國家利益,影響國家國防建設的發展。
隨著新條令的下發,也看得出來,手機、網路已完全融入官兵生活,但是官兵的安全意識和防泄密意識較低,成了部隊的隱患。部隊官兵在使用手機以及互聯網,也有相關的規定,應該注意
1、要確保軍人使用手機進行實名認證,使用人員、手機號碼、手機型號以及各類社交軟體,如QQ,微信都要進行備案,加強官兵防泄密知識的學習。
2、嚴禁在操課時間使用手機,只能在節假日、周六日以及課外活動時間使用手機。正常情況下,手機由單位統一保管,所以,一些想聯系孩子的家長可以在合理的時間視頻聊天,雖然部隊嚴禁私用手機,還是少不了私藏手機的小戰士哦。
3、不要在涉密場所使用手機,不要上傳關於部隊的任何信息,很有可能不法分子已經侵入了讓你的手機進行盜取,這會對國家造成很大的影響,對國家軍隊造成不可挽救的局面。
4、在使用各類社交軟體時,不要涉及部隊的秘密,不得使用網路做出對部隊不利的事情,嚴禁軍人參加損害軍人形象的活動。
總結,談如何正確使用手機,最大的關鍵在於能否克制自己的慾望,絕大部分人使用手機能夠心裡有數,不會犯一些低級錯誤。可有些官兵,受不了形形色色的誘惑,以至於違反部隊條令條例,更有甚者泄漏演習機密,這種行為要深刻引起還抱有僥幸心理的每名官兵。每年在部隊裡面違規使用手機的有很多,但是對於大部分人員,這點數目也是鳳毛麟角,所以,99%的官兵能夠控制自己,規范良好的手機使用環境。總之一句話,最大的隱患是自己,自己意志堅定,把牢網上安全防線,就能夠說的上是正確使用手機。
『柒』 根據網路安全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遵守哪些規定
根據《網路安全法》第四章,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遵守以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規定:
第四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第四十六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路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第四十八條任何個人和組織發送的電子信息、提供的應用軟體,不得設置惡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
(7)嚴守手機網路使用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規定:
第二十四條網路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路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路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第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對危害網路安全的行為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作出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
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國務院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並可以決定對該機構、組織、個人採取凍結財產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捌』 根據網路安全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遵守哪些規定
《網路安全法》中關於個人和組織使用網路應該遵守的條款主要有以下幾條
第四十六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路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第四十七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八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發送的電子信息、提供的應用軟體,不得設置惡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
『玖』 學校對學生手機管理規定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志。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路傳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製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並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熄燈就寢後不使用手機。
4.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後關閉手機。
6.僅限於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信息、考試作弊等。
7.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系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系。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准確登記。
第四條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幹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並經批准後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