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律是怎麼處罰在網上用他人的手機號碼發布信息的行為
發布手機號目前還不能用治安處罰法和刑法來處罰,只能起訴要求他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如果對你造成十分嚴重的損害,則可能被治安處罰。搜集證據主要是保留網頁和發布都的IP等
Ⅱ 在網路上隨意散播別人的手機號碼算什麼罪
樓主你好,惡意散播他人真實姓名、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就侵犯了他人隱私權;若利用假名字公布他人手機號碼而導致對方受騷擾,則構成了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權益的侵權。
Ⅲ 關於在網路上隨意公布他人手機號碼的法律責任
如果第3者非要告你朋友 你朋友要受到治安管理處罰
你朋友在網上發的有帖子 別人有證據可以列印文件
最好的解決辦法只有毀滅證據和和解
Ⅳ 未經許可私自將他人手機號發布在網路上觸犯哪些法律
侵犯隱私,一般是要承擔民事責任的。
Ⅳ 請問發別人的手機號到網上 屬於違法嗎
電話號碼作為其隱私的內容,你的行為存在違法之處。另一方面,你意欲使他人遭到騷擾,存在侵權的行為。
建議有意見或糾紛可以通過正當的途徑解決,這樣報復沒有實質的意義。
Ⅵ 把別人不完整的手機號碼發網上犯法嗎
不算披露個人隱私,算不上,但是不建議這么做,除非是公布中獎名單那種
Ⅶ 未經本人允許發別人手機號碼加以誹謗構成犯罪么
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誹謗罪。
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客觀表現為行為人無中生有的編造損害他人人格、名譽的虛假事實並向眾人擴散的行為。「情節嚴重」是指誹謗他人手段惡劣、後果嚴重或者影響極壞等情況。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這里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群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Ⅷ 把別人手機號發到網上屬於違法嗎
有經過他人同意即屬違法,所以以免發生更大的事,公布別人的手機號會給別人帶來困擾,建議不要亂發
Ⅸ 惡意將別人的手機號碼發到網上,而其本人遭到騷擾,該如何報警
憲法制定的時候還沒有行動電話,總不能以侵犯肖像權處置吧?再說了這么大點事警察給不給你查還是一說,自己找到貼子刪了就是了。
Ⅹ 把別人的手機號發到網上,並說出一些侮辱性的語言,應構成什麼犯罪
你說的行為可以認定為誹謗罪,本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