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綠色上網的倡議書。
關於綠色上網的倡議書篇一:
青少年朋友們:
互聯網是一個信息內容、種類和數量空前豐富的媒體,它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為我們提供了一種全新的學習生活方式。據有關調查顯示:全國6000萬上網人數中,2000萬網民是青少年,青少年已日益成為當代「網民」主流群體,這反映了我們當代青少年接受新事物、掌握新知識的能力是強大的。通過上網,我們不但可以學到網路知識和網路技能,還可以配合課堂教育接受全省最優秀教師的同步輔導,更能開闊視野,拓展教育空間,提高綜合素質。同時通過各種網路教育,我們還可以根據個人興趣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和內容,發展自己的個性化特長。互聯網已成為我們尋求知識了解社會的便捷工具。 但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互聯網高速傳播的信息中也充斥著諸如色情、暴力等不良內容,個別同學因過分沉溺於虛擬時空而影響了學習, 這些負面影響都危害著我們的健康成長。因此倡導綠色上網,保證青少年有一個健康純凈的網路環境一直是社會各界共同的心願。
為引導青少年健康上網,提高學生的網路文明和應用意識,來安縣婦聯發起了「倡導綠色上網,共享健康網路」活動,旨在將互聯網的快速發展成就更好地服務於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長,使青少年通過互聯網汲取更多有益的科學知識和社會知識,鼓勵、引導青少年健康、安全地使用互聯網,共享與世界同步的網路文明和信息文明。
讓我們積極參與到「青少年綠色上網」活動中來,努力學習網路知識和技能,通過網路尋求更多有利於自己成長、學習的信息和知識。抵制網路上反動、消極內容對自己的侵蝕,並且積極參與到清除網路垃圾的行動中去。樹立健康上網的新風尚,創造全新的網上生活方式。自覺遵守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
要善於網上學習,不瀏覽不良信息。
要誠實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詐他人。
要增強保護意識,不隨意約會網友。
要維護網路安全,不破壞網路秩序。
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虛擬時空。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我們相信:通過參與「青少年綠色上網」活動,同學們能在網路中獲益匪淺,更加健康快樂地成長!早日為我國實現跨世紀的宏偉目標貢獻智慧和力量。
倡議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關於綠色上網的倡議書篇二:
全體同學:
隨著以信息技術為代表的科學技術迅猛發展,隨之掀起了網路熱潮。網路改變了我們生活。但我們也清楚的看到,互聯網負面影響也有顯現,尤其是對中學生的影響尤甚。網上的腐朽文化,對部分學生的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進行侵略;網上的黃色流毒,對部分學生的身心進行摧殘;網上的暴力文化,對部分學生的行為進行誤導。對少數學生造成了極大的危害,讓我們感到非常痛心。在我們學校也大量存在著在家上網、在校逃學外出上網、用手機上網等現象的存在,對我們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的教學秩序造成很大影響。 為了在全校倡導文明上網,健康上網,學習上網,遠離低俗,遠離毒源,營造校園網路文明、健康的環境。特向全校同學發出如下倡議:
1、遵守《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爭做網路道德規范榜樣。我們要學習網路道德規范,增強網路道德意識,分清網上善惡美醜的界限;要認識網路文明的內涵,懂得崇尚科學、追求真知的道理;要了解網路安全的重要性,合法、合理地使用網路的資源,增強網路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網路道德行為規范。
2、養成在校不上網、雙休日合理上網的好習慣,不沉迷於網路,不登陸、瀏覽不健康的網站、視頻、圖片等,不在網路上發布、傳播謠言和反動不健康的言論。
3、各班主任利用班會時間召開專題班會,引導廣大學生正確認識沉迷於網路的危害,學會正確對待使用網路資源,講述沉迷於網路的危害,倡議文明合理上網。
網路在我們面前展示了一幅全新的生活畫面,同時,美好的網路生活也需要我們用自己的美德和文明共同去創造。讓我們積極響應《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的號召,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自尊、自律,上文明網,文明上網。
倡議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關於綠色上網的倡議書篇三:
XXX:
為在全校師生中營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網路文化氛圍,增強青少年朋友自覺抵禦網上不良信息的意識和能力,養成健康、科學、文明的網路生活方式,向全校師生發出如下倡議:
一、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堅決不進入營業性網吧。
二、不進入青少年不該進入的網站,自覺抵禦色情網站,做到不碰、不沾、不看、不傳。
三、正確把握上網時間和上網時段,不沉迷於網路游戲,拒絕網上賭博。
四、樹立正確的上網觀,充分運用現代網路優勢,吸取知識,增長本領,豐富閱歷。
五、嚴格遵從網路規則,恪守網上道德,不黑他人網站,不改他人網頁,聊天講文明,發帖遵法律。
青少年朋友們,網路在我們面前展現了一幅嶄新的生活畫面,美好的網路生活需要我們用自己的美德和文明共同創造。讓我們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網路生活方式,珍惜美好時光,把主要精力和時間用於學習,為自己今後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倡議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