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部隊手機怎麼管理怎麼使用
由於任務不同,性質不同,對保密的要求不同不同的部隊其實都存在差異。首先智能手機只能用國產的,並且所有人的手機類型、號碼要實名登記,只允許用登記的手機,其他手機一經發現一律沒收,事情節給予相應處理。使用地點僅限宿舍樓、家屬院、超市、餐廳等非保密場所,其他地方一律不準使用。部隊定期對每個人的手機進行檢查,看有無涉軍敏感問題,看有無不正當交往,看有無亂拍照片。其次,平時手機都放在一個手機櫃里鎖上,鑰匙由指定人員保管,周末節假日開放使用,有的管的松的每天晚上晚飯後到熄燈前可以使用。
士兵參加部隊組織的教育、操課、會議等集體活動時,不得使用手機.不得利用手機儲存、發送不健康簡訊、圖片、短片和非法言論,不得利用手機上網.手機通常為「一機一號」,變更手機號碼或使用多個號碼時,應當按規定報批,更換機型應及時備案。不是使用手機對象的士兵持有手機的,必須上繳所在單位集中保管,在其回家探親時發還使用,返回部隊後再集中保管。嚴禁將手機帶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和涉密會議場所。各單位對士兵使用手機情況要經常檢查督察,及時了解士兵使用手機通信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擅自持有、使用手機的,應當一律收繳。、嚴格限制使用3G手機,已使用3G手機的,必須關閉遠程數據同步、位置服務等功能。對違反規定在不應該使用手機的場合使用手機的,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和適當處罰。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
第二百零四條 軍隊單位應當採取審批備案、規范使用時機場合、設置禁用標志、屏蔽信號等有效措施,嚴格控制行動電話的使用與管理。因工作需要確需使用公網行動電話,必須經團以上單位首長批准,並報所在單位司令機關備案。
使用行動電話,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嚴禁在執行作戰、戰備、訓練、演習任務時攜帶和使用公網行動電話;
(二)嚴禁將行動電話帶入作戰室、情報室、機要室、通信樞紐、涉密會議會場、軍用飛機和艦(船)艇、重要倉庫、導彈發射陣地、武器裝備試驗場、戰備工程等涉密場所;
(三)嚴禁在具備有線通信條件的場所使用行動電話辦理公務;
(四)嚴禁使用公網行動電話談論、傳遞和存儲涉密信息;
(五)嚴禁在辦公場所使用行動電話聯接國際互聯網或者使用具有實時視頻通話功能的行動電話;
(六)嚴禁將公網行動電話聯接涉密計算機;
(七)嚴禁在公務活動中使用行動電話錄音、攝影、攝像和開通定位服務功能;』
(八)嚴禁在非加密狀態下使用軍用行動電話談論、傳輸涉密信息;
(九)嚴禁將軍用行動電話帶到國(境)外或者提供給無關人員使用;
(十)嚴禁使用外國公司、外資企業、國(境)外人員贈送的行動電話。
② 部隊手機管理規定
部隊手機使用管理規定:1、士兵參加部隊組織的教育、操課、會議等集體活動時,不得使用手機;2、不得利用手機儲存、發送不健康簡訊、圖片、短片和非法言論,不得利用手機上網;3、手機通常為「一機一號」,變更手機號碼或使用多個號碼時,應當按規定報批,更換機型應及時備案;4、不是使用手機對象的士兵持有手機的,必須上繳所在單位集中保管,在其回家探親時發還使用,返回部隊後再集中保管;5、嚴禁將手機帶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和涉密會議場所;6、各單位對士兵使用手機情況要經常檢查督察,及時了解士兵使用手機通信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7、對擅自持有、使用手機的,應當一律收繳;8、嚴格限制使用3G手機,已使用3G手機的,必須關閉遠程數據同步、位置服務等功能。對違反規定在不應該使用手機的場合使用手機的,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和適當處罰。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
第二百零四條
軍隊單位應當採取審批備案、規范使用時機場合、設置禁用標志、屏蔽信號等有效措施,嚴格控制行動電話的使用與管理。因工作需要確需使用公網行動電話,必須經團以上單位首長批准,並報所在單位司令機關備案。
使用行動電話,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嚴禁在執行作戰、戰備、訓練、演習任務時攜帶和使用公網行動電話;
(二)嚴禁將行動電話帶入作戰室、情報室、機要室、通信樞紐、涉密會議會場、軍用飛機和艦(船)艇、重要倉庫、導彈發射陣地、武器裝備試驗場、戰備工程等涉密場所;
(三)嚴禁在具備有線通信條件的場所使用行動電話辦理公務;
(四)嚴禁使用公網行動電話談論、傳遞和存儲涉密信息;
(五)嚴禁在辦公場所使用行動電話聯接國際互聯網或者使用具有實時視頻通話功能的行動電話;
(六)嚴禁將公網行動電話聯接涉密計算機;
(七)嚴禁在公務活動中使用行動電話錄音、攝影、攝像和開通定位服務功能;』
(八)嚴禁在非加密狀態下使用軍用行動電話談論、傳輸涉密信息;
(九)嚴禁將軍用行動電話帶到國(境)外或者提供給無關人員使用;
(十)嚴禁使用外國公司、外資企業、國(境)外人員贈送的行動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