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賭手機被派出所扣押
法律分析:網路賭博,公安扣押的手機,等公安部門把事情調查清楚結案以後才能把手機歸還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㈡ 賭博手機被扣能拿回嗎
如果手機沒有被認定為是犯罪工具或者輔助性工具等,那麼在法院判決後會予以歸還。如果手機涉嫌犯罪工作以及證據載體的話,會被沒收的。網路賭博,公安扣押的手機,等公安部門把事情調查清楚結案以後才能把手機歸還給。
一、網路賭博的危害
1、與一般意義上的賭博相比,網路賭博雖然是在虛擬空間進行,但其本質並無二致,且更具隱秘性和危害性。據新華網等媒體報道,浙江、福建、江蘇、北京等地破獲了一大批網路賭博案件,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及繳獲犯罪金額均創近年之最。
2、由於國外一些犯罪組織的操控,網路賭博正在中國蔓延,由於網路賭博不需要進行現金交易,因此具有更強的誘惑力,這種賭博往往涉案資金巨大,極易造成巨額資金流失,也為洗錢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有專家表示,打擊網路賭博,從技術上封堵違法網站,斬斷「信息流」尤為重要。另有專家建議,打擊網路二、賭博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網路賭博背後高額的利益鏈
1、賭博在某些國家是合法的,這些國家給一些賭博公司發放牌照,賭博公司可以開出賠率,進行正常經營。然而我國明令禁止賭博,網路賭博作為一種新生的賭博方式,當前我國刑法將其歸屬賭博罪一類。
網路賭博既是一個嚴重的治安問題,也是一個突出的國家經濟安全問題。據估計,中國每年由於賭博而流到境外的賭資超過6000億元,境外賭博網路就像「抽水機」一般,每年將上千億的資金從中國內地抽走。
據悉,在一些網路賭博窩點,公安機關當場收繳和凍結的資金都在幾百萬元以上,動輒上千萬元,甚至部分超過億元。大量賭資通過地下錢庄等非法金融機構匯至境外,嚴重危及國家金融安全。賭博不僅對正常的金融秩序和合法彩票事業構成威脅,也助長了非法洗錢、地下黑市交易等犯罪現象。
2、同時,網路賭博犯罪比傳統賭博更容易誘發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嚴重影響社會治安。涉賭人員因無法償還賭博借下的高利貸,重壓之下往往選擇一走了之,由此導致家庭破裂、企業生產停頓等,有的甚至引發群體性事件,嚴重影響和破壞社會和諧穩定。因此打擊網路賭博活動刻不容緩。
三、賭博心理
1、貪欲與冒險心理
在拜金主義思潮影響下,不少人急功近利,追求快速致富,佔有財富的慾望惡性膨脹,當無法通過正當途徑滿足其慾望時,賭博這種冒險手段就成為他們通向發財之路的階梯。
2、投機與僥幸心理
由於賭博的勝負是不規則的,帶有極大的隨機性和偶然性,迎合了人們以較少的投入獲取較多的財富,甚至不勞而獲的投機與僥幸取勝心理。賭博的輸贏結果,對賭徒是一個強化刺激,使人失去自製力,欲罷不能,至死不悔。
3、娛樂和消遣心理
賭博豐富的內容和形式以及強烈的競爭性和獨特的隨機性,能滿足人們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心理需要。或是為了放鬆身心,陶冶情操,娛性怡情;或取其熱鬧,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快感;或追求「寂靜」,求得精神慰藉。然而發展的最終結果大都與娛樂和消遣心理相背離,達到不可收拾的程度。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㈢ 賭博手機會被沒收嗎
有可能會,說到的是賭資認定問題。
賭資:是指用於賭博或准備用於賭博的財物。是指在賭博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的籌碼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
一般來說,曾經在賭博中使用的財物,現金(可能用於賭博),曾經輸贏過的財物都可以認定為賭資。如果在賭博現場曾經使用pos機進行結算,銀行卡內的錢有可能被沒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㈣ 手機賭博會不會被沒收手機
法律分析:不會沒收手機。賭博是一種拿有價值的東西做注碼來賭輸贏的行為,是人類的一種娛樂方式。任何賭博在不同的文化和歷史背景有不同的意義。在西方社會中,它有一個經濟的定義,是指「對一個事件與不確定的結果,下注錢或具物質價值的東西,贏取得更多的金錢和或物質價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