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移動網路營銷策略分析
近年來移動通信與互聯網的結合,標志著手機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讓眾多企業和商家既面臨機遇也面臨挑戰,網路營銷被日益推崇並被加以研究,本期無限論壇就邀請到了艾瑞市場咨詢研究總監曹軍波先生與大家分享他對中國網路營銷趨勢長期研究的結果。
2. 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是個什麼東東
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是個詐騙團伙,
在全國進行集團化APP「關鍵詞」詐騙
一、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成立詐騙集團團伙
1、成立「深圳市智點未來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號稱APP行業領先者。
2、由「深圳市智點未來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建立網站,網站更名為「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www.camib.org.cn),在網站上以聯盟名義招商,其產品為「移動Z站」、認證。由「深圳市中企信星電子商務公司」建立2個網站,更名為中國移動互聯網信用管理中心(www.smestar.org)、中國中小企業協會信用管理中心(www.xyzg.org)。這兩個公司建立網站,備案時為企業網站,後更名為中字頭的「高大上 」 網站名,使不真相的人誤認為是國家級網站!中國移動互聯網信用管理中心再給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作認證,目的是讓人誤解國家級的中國移動互聯網信用管理中心給「聯盟」站台,使「聯盟」瞬間「高大上」!這3家網站均稱由國家發改委所屬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指導或委託經營、認證,那麼該協會代表誰的利益?
3、以移動互聯網聯盟名義在全國成立公司或招商,移動互聯網聯盟給這些騙子公司授予「地區金牌代理」來經營「移動Z站」,所謂「移動Z站」實為一套很LOW的APP模板,對某一行業可以用套用N個APP「關鍵詞」,甚至行業間也可套用,每個「關鍵詞」收取18000-46000元/年的注冊費,注冊證書由上面三家網站向不明真相的受害者出具,使受害者覺得」關鍵詞」已在國家認證注冊!
4、移動互聯網聯盟的「地區金牌代理」騙子公司廣招電話銷售人員,進行洗腦培訓,開始進行會務營銷詐騙。
二、傳銷式會議營銷
1、通過非法方式或其他獲取公民的個人信息;
2、通過發簡訊,打電話聯系,發僅限1人免費參加的邀請函;
3、擬多地同時舉辦會議,會前騙子進行充分的演練,分工明確,實行多人盯一個被邀請人;
4、打著國家多部委的名義,在星級賓館召開移動互聯網論壇或什麼峰會;
5、會場布置,一般懸掛國家領導人照片或播放馬雲等互聯網成功人士的錄像,同時不準參會者錄音、錄像、拍照防止犯罪留下證據;
6、裝B講師叫春般亢奮地誇大移動互聯網的暴利,進行洗腦式傳銷式營銷;
7、展現多地會場情景,安排「托」等方式大肆渲染,意在說明「關鍵詞」是稀缺資源,勁爆的音樂、多人輪番轟炸慫恿,加之給受害者定向喝的飲料發揮作用,引誘受害人頭暈腦脹地搶注APP「關鍵詞」,當場刷卡交錢;
8、在很短的時間要求受害人簽訂騙子精心布局、投資人權利和義務嚴重不對等的合同,一般是很薄的一張紙,主要條款一般在紙的背面且字體顏色很淺,含客戶提出解約,則要賠償大筆違約金的條款。
三、會後繼續行騙方式:
1、會後很快地給受害人發送由聯盟或中心隨時可弄出來的注冊證書
受害者醒悟後,要求中止合同,騙子一般不接話,天天給你發他們繼續給你在做APP的信息;
2、實在要退款,以款已交總部要層層申請、層層審批,反正是找借口拖延,最後給你算賬,說你先違約,要付大額違約金、開發費、提成費等等,給你退10%都不到。
3、沒醒悟,騙子會繼續誘騙,如假扮投資者要高價收購你的APP關鍵詞等,但要求APP達到標准,這樣他們會繼續誘騙受害者投錢作所謂的深度開發、設計、推廣、運營,使其陷入深淵!
四、騙子任性詐騙的原因
1、一般受害者看不透深圳市智點未來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市中企信星電子商務公司編織的復雜詐騙網,更何況與中國中小企業協會相關;
2、工商部門往往以非受理范圍一推了之;
3、報案後公安部門往往以合同糾紛為由不立案,即使立案也可能立而不偵,偵而不力;
4、法院起訴耗時耗費;
5、時間稍長,騙子可另注冊公司繼續行騙;
6、政府部門不管,「一本萬利」,騙子根本停不下來啊!
3. 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用來做什麼的
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
聯盟定義:
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是在指在國家發改委、工信部以及商務部相關司局的指導下,由中國中小企業和深圳市智點未來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共同發起成立的移動互聯網商業應用及移動互聯網商業信用認證的服務機構。它是一個全國性、綜合型、權威性組織,其會員由全國移動互聯網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各類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所組成。
指導單位: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是發改委直屬下級單位。在發改委間接領導和中國中小企業協會的直接指導之下,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科學院、國家標准研究院、中國電子科技集團、中國電子商務協會、中國國際大數據研究中心、中國互聯網金融實驗室、國際標准組織OASIS、長風開放標准平台軟體聯盟、SOA-EERP標准工作委員會等各個相關性的組織給予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發展上的理論幫助、政策支持及技術支撐。
聯盟宗旨:
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成立的目的旨在立足於全國商業領域,為各行各業搭建合作交流、技術支持的橋梁平台,利用整合企業、行業優質資源的能力,共同探討移動互聯網行業發展趨勢,促進全國中小微企業在移動互聯網發展的道路上建立誠信商業體系及可持續發展市場應用,共同攜手創造移動互聯網的商業輝煌。
聯盟架構:
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由中國中小企業協會為指導、由相關各理事單位組成的組織機構,理事單位由各服務運營商、技術提供商、咨詢顧問機構、培訓服務機構、聯盟會員等組成。
聯盟活動:
為響應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切實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中國移動互聯網信用管理中心、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共同開展「百萬中小微企業『移動互聯網+』模式助力企業信息化普及工程」的普及工作。該工程在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指導下,由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實施與監督,同時授權移動互聯網商業聯盟全國各區域服務商開展相關普及工作。
價格分產品不同,價位不一樣的。
4. 什麼時候出來5g網路
上個月,工信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印發《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提出 「到2020年信息消費規模達到6萬億元,年均增長11%以上」的目標,其中5G商用將成為重要貢獻力量。要求推進5G規模組網建設及應用示範工程,加快5G標准研究、技術試驗,確保2020年啟動5G商用。這被認為是5G最新的「小目標」。
如今,5G技術發展已進入關鍵時期,全球通信運營商正在加速推進5G技術驗證和商用。據GSA統計,截至2018年7月,全球42個國家和地區規劃或已經啟動5G頻段拍賣,67家運營商計劃2018年至2020年啟動商用5G。
「在3G、4G的時代,牌照發放方面,我們比發達國家晚了很多年。而且,在3G、4G的標准上面,應該說我們還是後來者。如果說3G我們取得了突破,那麼4G就是並跑,趕上了國外發達國家。而在5G的牌照發放上,不會晚於發達國家。」 中國工程院院士鄔賀銓表示。
對於社會公眾和各行各業來說,5G不僅僅是下一代移動通信技術,它更是一種全新的網路,以更有意義的方式連接汽車與城市、醫院與家庭、人與周邊萬物。你期待嗎?
5. umeet網路會議是騰訊旗下的嗎
是的。
Umeet網路會議並可以實時的記錄會議內容,更好的享受自己的生活,是靠譜的企業助手,也是溝通和雲辦公的平台。
騰訊集團旗下3大子公司是互動娛樂事業群、移動網路事業群、網路媒體事業群。
1、互動娛樂事業群(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Group,簡稱IEG)
以網路游戲為主體的互動娛樂業務群IEG是騰訊營收最大的板塊,同時也是國內營收最大、運營最卓越的網游平台。IEG擁有五大類逾百款游戲,在第一人稱射擊、橫版格鬥、休閑、競速、音樂舞蹈、英雄對戰等多個細分市場均占據領先地位。
2、移動網路事業群(Mobile Internet Group,簡稱MIG)
自公司宣布升級移動互聯網戰略,MIG(移動互聯網事業群)將更加聚焦於移動互聯網基礎平台,承擔起移動互聯網的底層安全責任,以便更好地擁抱移動互聯網發展趨勢,探索和孵化更多新業務。調整後的MIG聚焦
3、網路媒體事業群(Online Media Group,簡稱OMG)
網路媒體事業群OMG是騰訊的全媒體業務平台,旗下包括騰訊網、騰訊微博、騰訊視頻、騰訊智慧等品牌。騰訊網從追趕到超越,目前已經成為國內流量第一的門戶網站;騰訊微博發展迅猛,在市場地位和創新性上邁向行業第一;騰訊視頻發揮後發優勢,市場排名不斷上升。於瀏覽器、安全、搜索、應用平台等平台型業務。
6. 中關村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的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成立目的
通過加強政府與中關村移動互聯網企業之間、移動互聯網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信息溝通與資源共享,促進移動互聯網企業之間的協作、創新與聯動;推動中關村移動互聯網產業示範應用,搭建中關村移動互聯網產業化合作平台,改善中關村移動互聯網產業發展的市場環境,提升產業技術水平、商業創新力以及產業競爭力,推動中關村移動互聯網產業快速發展。
第二條 聯盟宗旨
以技術為核心、以產業為主線、以應用為導向,依託中關村移動互聯網產業鏈各環節的龍頭企業,成立中關村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通過聯盟凝聚中關村乃至國內外移動互聯網產業鏈上下游資源,促進成員企業之間的協作、創新與聯動,提升中關村移動互聯網產業的技術和商業創新能力;整合涉及移動互聯網產業發展的投融資、科技園區、科研機構等資源,改善中關村移動互聯網產業發展的市場環境;推動制定移動互聯網產業技術和產品標准,努力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打造成為中國移動互聯網產業的中心,進而推動全國移動互聯網產業的發展。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聯盟大會是中關村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的最高決策機構。大會由聯盟成員單位各派一名代表組成。聯盟大會須有半數以上的聯盟成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聯盟成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聯盟大會的職責是:確定聯盟的方針和任務,選舉產生聯盟理事單位。
第四條
聯盟理事會是聯盟大會閉會期間的領導機構,理事會由理事單位派出代表組成,每年召開一次。其職責是制定和修改聯盟章程,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協調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合作等。理事會通過投票方式選舉產生理事長和副理事長。
第五條
聯盟常務理事會由理事長和副理事長組成,其職責是落實年度工作計劃,推動重大項目開展等。理事長和副理事長每屆任期三年。
第六條
理事會下設秘書處,為理事會的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設在盛拓傳媒。秘書處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幹人。
第七條
理事會聘請國內外知名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協助有關部門制定中關村移動互聯網產業化研究項目總體規劃及實施方案,指導中關村移動互聯網應用開發和產業化工作;把握移動互聯網項目的產業化技術路線;促進聯盟企業之間技術交流與合作,幫助相關企業提高科研水平和產業能力。
第三章 主要任務
第八條 聯盟的主要任務:
1、作為政府的「抓手」,搭起政府和移動互聯網企業之間溝通的橋梁,通過市場調研等服務為政府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同時,通過組織移動互聯網示範項目、會議等,向企業傳達產業政策,促進中關村移動互聯網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2、開展移動互聯網公共信息平台建設,解決企業之間信息不暢的難題,促進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內移動互聯網企業之間的合作。同時,為中關村移動互聯網企業與國內外其他知名移動互聯網企業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中介服務。
3、整合風險投資、金融機構、擔保公司等資源,為中關村移動互聯網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產業並購、技術轉讓等中介服務。
第四章 經費管理
第九條 聯盟經費來源:
1、政府支持經費;
2、企業自願贊助;
3、會員會費;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條
聯盟的經費全部用於聯盟活動,獨立核算,專項開支。
第十一條
聯盟的財務工作由秘書處代為管理。
第十二條
秘書處每年進行一次財務預算,報請理事會審批通過後生效;政府支持的經費應符合財政支出的各項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秘書處每年向理事會和各成員單位通報財務狀況,並接受理事會的監督。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聯盟的資產。
第五章 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中關村與移動互聯網相關的電信運營商、網路設備提供商、終端提供商、信息服務提供商、內容服務提供商、晶元服務提供商以及相關科研機構等,凡是承認聯盟章程的合法企事業單位均可申請加入聯盟。聯盟發起單位即為聯盟首屆理事單位。
第十六條 聯盟成員享有下列權利
1、聯盟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聯盟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3、參加聯盟組織的有關活動;
4、優先或優惠取得聯盟的咨詢服務及書刊、資料等;
5、加入聯盟自願,退出自由。
第十七條 聯盟成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聯盟章程,執行聯盟決議;
2、維護聯盟合法權益;
3、完成聯盟交辦的工作;
4、積極參加和支持本聯盟的各項活動。
第十八條 聯盟成員的加入
1、提出書面申請;
2、經理事會批准後履行相關手續;
3、聯盟委託秘書處代表聯盟與新加入單位簽訂加入聯盟的協議。
第十九條 聯盟成員的退出
成員自願退出,應提出書面申請,理事會討論通過後其成員資格相應失效。
第二十條 聯盟成員的除名
聯盟成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損害聯盟成員利益或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聯盟章程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後生效,其條款由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聯盟終止需2/3以上成員同意後方可生效。
7.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是什麼東東,誰承認的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是由致力於移動互聯網產業發展的企業、大專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支撐機構等組織自願組成的非贏利性行業聯合體。
第二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的宗旨是為推動移動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和應用做出貢獻而努力。
第三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的作用是為推動移動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充分發揮在企業與政府之間有關於立法、政策、規劃和環境建設方面的橋梁與紐帶作用;充分發揮企業與用戶、企業與企業、企業與科研、教育、支撐機構之間關於研發、生產、教育、培訓、測試、認證、標准化、政策、法律、應用等方面溝通、交流、合作、推進的橋梁與紐帶作用。
第四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致力於有關宏觀規劃、國際合作、行業活動等組織協調與服務工作。
第二章 工作規則和范圍
第五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遵循開放共享的理念。
第六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的工作范圍是宣傳貫徹有關政策法規,為移動互聯網產業教育培訓,為移動互聯網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為移動互聯網產業的應用推廣,為推動移動互聯網產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做好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移動互聯網產業聯盟的會員是組成聯盟的主體,應具備如下基本條件:
(一)在移動互聯網領域從事科研、教育、開發、測試、應用、服務和管理的單位;
(二)單位會員應是合法注冊的企事業單位和依法成立並登記的社會團體;
(三)自願加入聯盟,擁護並遵守聯盟章程,願意履行會員義務。
第八條 會員加入聯盟的基本程序:
(一)提交加入聯盟的申請;
(二)經聯盟理事會審查通過;
(三)由聯盟理事會授權秘書處頒發會員資格證書。
第九條 會員享有以下基本權利:
(一)會員享有聯盟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聯盟舉辦的各項會議、技術交流與合作等活動;
(三)獲得聯盟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聯盟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五)享有自由加入和退出聯盟的權利;
(六)聯盟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會員應承擔如下基本義務:
(一)執行聯盟的決議,遵守聯盟章程和行約行規;
(二)維護聯盟的聲譽和合法權益,主動宣傳聯盟的宗旨,完成聯盟交辦的工作,積極參加聯盟的活動;
(三)積極推薦會員;
(四)根據章程第二章的有關規定,積極開展工作;
(五)向聯盟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
(六)以資助名義向聯盟交納年度經費;
(七)聯盟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批准會員入會申請,批准會員申請辭退或開除等重要事宜,需報請理事會討論決定;在理事會休會期間可授權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但要報請理事會備案,致信件全體理事)。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聯盟理事會表決通過,取消會員資格,並予以公告:
(一)不能滿足會員基本條件的;
(二)連續兩年不履行會員基本義務的;
(三)其他嚴重違反聯盟章程的。
第十三條 會員退出聯盟的基本程序:
(一)提前一個月向聯盟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
(二)秘書處接受申請後,報聯盟理事會表決通過,並予以備案和公告。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領導人的產生與罷免
第十四條 聯盟設立專家委員會,聘請著名專家任職(專家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委員組成),為聯盟活動進行技術咨詢、技術指導。
第十五條 聯盟聘請產業領袖、大師和著名專家組成智囊團,為移動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和國際合作提出咨詢建議。
第十六條 聯盟的最高權利機構為全體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聯盟章程;
(二)選舉產生聯盟理事會,選舉和罷免聯盟理事會;
(三)審議聯盟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推舉產生專家委員會;
(五)審決聯盟解體等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四年。會員代表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由聯盟理事會提出。
第十八條 聯盟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決策和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聯盟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聯盟理事會的職權為: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和秘書長;選舉產生常務理事會,選舉和罷免常務理事;
(三)組織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聯盟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或撤銷聯盟有關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等重要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
(七)評估秘書處的工作;
(八)制定聯盟相關管理制度等;
(九)組織處理聯盟的重大活動和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聯盟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選舉設立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代行理事會職責,常務理事會每六個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時,也可以採用通信方式召開,常務理事會作出的有關決定要及時通報全體理事。在工作要求緊迫的特殊情況之下,可召開聯盟主席擴大會議,研究決策涉及第十七條第九款的日常重要緊迫事宜。聯盟主席擴大會議的參會人員范圍為: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和副秘書長以及部分常務理事會、副秘書長等。在特殊情況之下,聯盟主席擴大會議代表聯盟理事會行使職權,但須對其作出的決定通報全體理事。
第二十條 涉及聯盟的有關活動需報請理事會討論決定;在理事會休會期間可授權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在緊急情況下,可召開主席擴大會議討論決定(但要報請理事會備案,致信件全體理事)。
第二十一條 聯盟下設秘書處,作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協調、處理聯盟日常事務,其主要職責是:
(一)會員的發展與管理;
(二)管理聯盟網站;
(三)廣泛宣傳聯盟的宗旨和功能,擴大聯盟的業務;
(四)負責組織、協調聯盟重大活動和外事活動的事務、服務工作;
(五)管理聯盟的財務;
(六)吸納贊助;
(七)其他職能。
第二十二條 聯盟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聯盟理事會代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事業心,認真負責,為人正派,辦事公道;
(二)在開放源代碼軟體領域從事科研、教育、開發、產業、應用、服務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成績突出,有代表性;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三條 聯盟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聯盟理事會代表的任期為每屆4年,最長任期不得超過兩屆。由於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時,須經會員代表大會多數表決通過。
第二十四條 聯盟主席由聯盟理事會選舉產生,副主席由主席推薦,經聯盟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五條 聯盟主席行使以下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聯盟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主席擴大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和聯盟理事會決議落實情況;
(三)向聯盟理事會推薦秘書長的人選,檢查秘書處的工作;
(四)代表聯盟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五)處理其他由聯盟授權的重要事宜。
第二十六條 秘書長是聯盟秘書處日常工作的負責人,由聯盟主席推薦,並經聯盟理事會代表會議選舉產生,向聯盟理事會負責。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並經聯盟理事會會議表決通過。秘書處在秘書長的領導下處理聯盟日常事務。
第二十七條 聯盟秘書長在聯盟理事會的領導下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的日常工作,組織落實聯盟的任務;
(二)向聯盟理事會建議秘書處的構成;
(三)向聯盟理事會推薦秘書處的其他主要負責人;
(四)組建秘書處,聘請秘書處的其他全職工作人員;
(五)向聯盟理事會提交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
(六)在聯盟理事會批準的財務預算內行使財權;
(七)辦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聯盟經費來源:
(一)聯盟成員資助
(二)社會團體及個人的捐贈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聯盟的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聯盟業務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條 聯盟的資產管理接受聯盟理事會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一條 聯盟章程的修改,須經過聯盟理事會會議表決通過,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