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路法庭怎麼開庭
法律分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原告向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的,互聯網法院會對案件進行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就會在線上組織當事人開庭審理案件,在線上進行質證、證據交換等工作。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七條 互聯網法院在線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訴材料,並於收到材料後七日內,在線作出以下處理:(一)符合起訴條件的,登記立案並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發出補正通知,並於收到補正材料後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時間;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三)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釋明後,原告無異議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第八條 互聯網法院受理案件後,可以通過原告提供的手機號碼、傳真、電子郵箱、即時通訊賬號等,通知被告、第三人通過訴訟平台進行案件關聯和身份驗證。被告、第三人應當通過訴訟平台了解案件信息,接收和提交訴訟材料,實施訴訟行為。
第九條 互聯網法院組織在線證據交換的,當事人應當將在線電子數據上傳、導入訴訟平台,或者將線下證據通過掃描、翻拍、轉錄等方式進行電子化處理後上傳至訴訟平台進行舉證,也可以運用已經導入訴訟平台的電子數據證明自己的主張。
② 手機上庭審怎麼閉麥
在雲法庭軟體功能里設置就好了。
互聯網法院是司法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大趨勢的一項重要舉措。互聯網法院開庭流程包括起訴、調解、立案、舉證、質證、庭審、宣判、送達、執行等訴訟環節,全部在網上完成,足不出戶,便打了官司。法官通過網路與當事人連線,審理案件,打破了時間限制,使當事人不再囿於固定時間、固定地點參與庭審。
③ 網上用手機開庭需要購買耳麥嗎
摘要 您好,為獲得更好的庭審效果,推薦在開庭時使用耳麥。耳麥效果>手機揚聲器>普通電腦自帶揚聲器。如果您沒有耳麥,耳機也是可以的。希望可以幫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④ 如何網上開庭
法律分析:法官或書記員使用系統預約開庭,錄入各方訴訟參與人信息,系統會自動發送簡訊到參與人手機上。訴訟參與人可以根據簡訊提示自行准備庭審環境,通過預約碼直接登錄系統參與庭審。當事人登錄時,系統會應用人臉識別技術,將遠程當事人的人臉畫面與公安部人臉圖像資料庫進行分析比對,通過AI技術確認其身份後方可進入庭審畫面,保證當事人本人出庭,確保庭審公正。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互聯網法院採取在線方式審理案件,案件的受理、送達、調解、證據交換、庭前准備、庭審、宣判等訴訟環節一般應當在線上完成。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案件審理需要,互聯網法院可以決定在線下完成部分訴訟環節。
⑤ 手機上怎麼看到開庭
用手機的瀏覽器進入中國法院庭審直播網後,首頁主要有「首頁」「庭審直播」「直播預告」「直播回顧」共四個選項,小夥伴們可以通過點擊四個選項,進入自己喜歡的界面。
在中國法院庭審直播網首頁向下滑動,有「地方法院庭審直播」「刑事」「民事」「行政」「其他」等選項。
⑥ 網上開庭需要准備什麼
法律分析:互聯網庭審系統會向預留的手機號碼發送簡訊,告知登陸鏈接和庭審碼。准備一台有攝像頭和麥克風的電腦(筆記本或台式機)或者一部智能手機,確保攝像清晰、網路暢通。開庭前一天,法院還會聯系,檢查確認使用的網路條件、設備、場所是否符合網上庭審要求,並進行庭前測試及線上舉證測試。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 互聯網法院在線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訴材料,並於收到材料後七日內,在線作出以下處理:(一)符合起訴條件的,登記立案並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發出補正通知,並於收到補正材料後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時間;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三)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釋明後,原告無異議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⑦ 怎麼申請網上開庭
【法律分析】:目前為止並沒有具體條件,如果不方便線下出庭或者由於其他因素不能到場,可以由律師進行代寫申請,如果當地法院同意就能夠進行網上開庭審理了,而法院是否同意是根據每個地區具體情況以及案件特殊性來進行決斷並沒有唯一標准。網上開庭的方式有三種,包括電腦,手機APP以及小程序等等。正式開庭之前需要通過自己的賬號登錄系統並且對自己這一方的圖像、聲音、功放進行一一檢測,都沒有問題之後就可以進入下一個環節了。正式庭審開始之後,畫面會連接多個視頻畫面,並且每個畫面上都備注有名字以及角色,整個庭審過程中和線下相同,雙方當事人需要在視頻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與此同時雙方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材料以及對方材料進行舉證辯論。如果有新材料可以及時進行上傳。庭審結束之後,雙方當事人需要在庭審筆錄中進行電子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